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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劳动合同应拒签
引用本文:朱剑宇.空白劳动合同应拒签[J].中国社会保障,2010(7):57-57.
作者姓名:朱剑宇
作者单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摘    要:案例张某2008年10月21日到某压缩机有限公司工作,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5500元,试用期满后公司继续聘用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公司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标准仍为5500元。

关 键 词:劳动合同  拒签  工资标准  2008年  试用期  公司  压缩机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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