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伤害工伤如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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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锐君.暴力伤害工伤如何认定[J].中国社会保障,2010(6):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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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锐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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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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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 李某原是某电制厂总务主管。2006年4月13日18:时许,李某到电制厂保安员训练场所给全体保安员开会,并让全体保安员提建议。保安员张某出言顶撞,遭到李的训斥,遂决定报复李。2006年4月14日12时许,李某在电制厂食堂就餐时,被张某用铁水管猛击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刑事判决确认,李某对案件的发生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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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暴力伤害 工伤 保安员 刑事判决 提建议 张某 主管 报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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