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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业管理的界外思考之五:共同利益社区治理的法律框架
引用本文:李云亮.对物业管理的界外思考之五:共同利益社区治理的法律框架[J].现代经济,2007(7S):38-39.
作者姓名:李云亮
摘    要:目前在中国,讨论社区(Community)问题,只考虑行政划片的社区已经不充分了。过去派出所驻地民警外勤,北京人常称“下片儿”,他们又被俗称“片儿警”。1954年施行的法律《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这样说:“按照居民的居住情况并且参照公安户籍段的管辖区域设立,一般地以一百户至六百户居民为范围。”1990年施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说:“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

关 键 词:社区  法律  城市居民  框架  治理  利益  委员会  派出所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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