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3年2月2日,浙江省龙游县龙游镇的妇女阿莲搭乘金龙客运公司的浙HE0774号客车时,由于客车超员被安排在驾驶员旁边的一个位子上。到达目的地后,驾驶员让阿莲从驾驶室门下车。阿莲下车时一脚踩空摔倒在地,摔断了左小腿。后经法医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住院19天,花去医疗费14000多元。医生建议她休息三个月以后还得动一次手术,需治疗费5500元。阿莲认为驾驶员叫她从不该乘客下车的地方下车造成她受伤,客运公司应赔偿她的损失,被客运公司拒绝。2003年10月24日,阿莲向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客运公司赔偿她医药、护理、误工、伤残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