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八项铁律”巩固义务教育化债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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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长斌.盱眙县“八项铁律”巩固义务教育化债成果[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8(6):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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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长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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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化债成果,江苏省盱眙县颁布了“八项铁律”。
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不得举借新债搞基本建设。确实急需,由县教育局统筹规划并报请县政府审批后,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二是建立“校财局管校用、国库集中支付”财务管理制度。农村中小学需要报销的费用,由学校指定专人报经校长和县教育财务结算中心审核后,再报教育局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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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义务教育阶段 教育化 盱眙县 成果 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中小学 国库集中支付 财务结算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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