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进口蓝湿牛皮退货案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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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广明.一起进口蓝湿牛皮退货案引发的思考[J].中国检验检疫,2009(9):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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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广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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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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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佛山市某公司从乌拉圭进口的两批共21840千克蓝湿牛皮经佛山新港口岸入境。佛山检验检疫局新港办事处执法人员在对两批进口蓝湿牛皮进行现场检疫时发现,所有牛皮呈窄条状,牛皮中夹杂大量泥土和杂质,卫生状况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未取得特别许可的情况下,境外土壤禁止以任何方式输入我国境内”的规定,新港办事处对两批牛皮采取扣留措施后,相关科室的技术人员对牛皮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并出具检疫证书,由新港办检疫人员监督退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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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蓝湿牛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进口 引发 退货 检验检疫局 佛山市 现场检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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