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认识 明确职能 做好新时期物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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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高平.深化认识 明确职能 做好新时期物价工作[J].四川物价,2005(1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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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高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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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乐山市金口河区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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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大提出:在一个现代和开放的市场体系中,政府主要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而价格管理正是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商品和服务价值得以实现的重要形式,这就决策了价格管理在政府组织实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笔者认为:根据新型的行政管理体制对价格工作的新的要求,新时期的物价工作必须将工作重心从定调价转移到“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促发展”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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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价工作 新时期 深化认识 职能 政府宏观调控 公共服务 经济调节 市场监管 社会管理 价格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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