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倒置的法律推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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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齐建英.论倒置的法律推理[J].重庆与世界,2011(15):2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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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齐建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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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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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律推理研究——语用学与语用逻辑的视角”(07BZX046)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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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倒置的法律推理是结论先于理由,理由出自结论的逻辑倒置的法律推理。倒置的法律推理实质在于主体对逻辑顺序的刻意颠倒,是掩盖非正义的烟幕。语境的扭曲是法律推理倒置的根源。法律推理是结合具体语境进行的,针对同样的前提,结合不同的语境,就能得出不同的结论。语境在法律推理中不仅起着制约和解释的租用,而且是法律推理有效性的取消机制。语境不仅是一个静态的适应的对象,而且是主体不断选择、创造的对象。要想矫正倒置的法律推理,必须进行语境重构。语境重构的过程即为多个推理主体通过对话,得出共识性语境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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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推理 倒置 语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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