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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何伯权出局”谈法律手段对商业目标的影响
作者姓名:彭夯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经管学院
摘    要:<正> 去年岁末,广东乐百氏集团公司的创始人何伯权等五人宣布集体辞职,成为当时最受人们关注的商业新闻之一。联系起之前的王志东出局新浪网事件,人们一时间感叹资本的无情。其实,当初在与达能合资的过程中,如果何伯权先生能够很好地运用法律手段来辅助实现其商业目标的话,本来是可以避免这样遗憾的结局的。 在当初与各家跨国巨头的谈判过程中,乐百氏之所以舍雀巢而投达能,是因为达能做出两点承诺:1、维持乐百氏品牌不变;2、保持乐百氏经营班底不变。这既是何伯权选择达能的初衷,也是乐百氏与达能合资时倍受赞誉之处。然而,从事后披露的乐百氏的合资方案来看,方案实际上没有贯彻这两点原则,甚至可以说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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