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我国农村公共品的政府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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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有高,王为民.略论我国农村公共品的政府供给[J].农村经济,2003(10):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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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有高 王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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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华中科技大学,湖北,武汉,430000 2. 江西财经大学财经金学院,江西,南昌,3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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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由于市场失灵的原因 ,具有外部效应的公共品无法由私人提供 ,只能由各级政府参与供给。公共品按地域范围划分为城市公共品和农村公共品。根据农村公共品在消费过程中的性质不同 ,又可区分为纯公共品和准公共品。农村纯公共品主要包括 :农村基层政府 (县乡级 )行政服务、农村综合发展规划、农村信息系统、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大江大河治理、农村环境保护、计划生育、拥军优属、民兵训练支出等。农村的准公共品可细分为 3种 :第一种是在性质上接近纯公共品的准公共品 ,如农村义务教育、农村电力设施、小流域防洪防涝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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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公共品 政府供给 农村税费改革 农业投入 中国 |
文章编号: | 1003-7470(2003)-10-001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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