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於十一月十一日给各省、市分行及各民族自治区分行发出了关於今冬明春监察工作的指示,要求各行为了保证今冬明春全行中心工作任务:‘支持收购,支持生产,大力组织货币回笼,稳定市场’的顺利完成,必须继续贯彻第二次全行监察工作会议决议,以监督检查财务管理做为重点,进行工作。指示中提出了工作要点是: (一)为了保证支持收购,支持生产任务:甲、应监督检查清理非营业占款,以发掘资金潜力,特别是对暂收款项、暂付款项、应收利息、逾期贷款、营运中款项、收回旧币及大家物资积压等,数额大、近期能处理、可收回资金增加收购力量者应抓紧清理。乙、监督检查收购资金的供应情况,主要监督检查资金调拨是否灵活、钞票整点是否及时、现金运送是否安全,保管是否严密、库存是否合理、收付是否迅速。既要保证资金的及时供应,又要防止积压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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