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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作者姓名:张春喜,  冯良,  崔建平
作者单位:[1]河南四方会计师事务所; [2]安阳市教育局; [3]安阳市市政工程处
摘    要:国家为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经济中立于不败之地,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出台了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加大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力度。与此同时,财政部颁布并与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又对研发费用进行了规范。会计和税收对研发费用的处理存在较大的差异,无疑增加了会计工作人员的难度。本文拟从实务操作的角度给予解析,以求为广大会计工作者提供处理上述问题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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