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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预告登记权利属性研究
作者姓名:赵星  王婧姿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摘    要:预告登记制度是指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关于预告登记的法律性质,学者们主要有三种观点:(一)预告登记兼具物权和债券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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