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总工会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地方财政直接划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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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甘工发〔 2001〕 24号 2001年 5月 20日 当前,我省工会经费拨交、收解问题十分突出,已直接影响了各级工会正常工作的开展和职工队伍的稳定,主要原因是有些地方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2%工会经费没有按规定拨交或拨交不到位。根据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新〈工会法〉中有关工会经费拨交问题的具体规定》 (工总财字〔 1992〕 19号 ),和甘肃省总工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重申严格按〈工会法〉规定拨交和解缴工会经费的通知》 (甘工发〔 1996〕 28号 )精神,为保证工会经费按时足额拨交到位,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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