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的税务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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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谨.工程总承包的税务问题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3(14):270+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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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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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沙铁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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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程总承包环节,若工程设备在合同总价中占据较大的比重,此时需要对总承包合同作出调整优化,以规避重复纳税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近年来,我国政府部门不断完善工程总承包税务政策,并取得了显著成果,以外购设备的总承包项目为例,通过分析发现该项目既涉及到建筑业劳务,又存在自产货物销售,所以可将其确认为混合销售行为,其中提供建筑业劳务所得的营业额应缴纳营业税,而销售资产货物所得的销售额应缴纳增值税,如此便能够缓解总承包企业缴税适用税种与开具发票冲突,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合理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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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程总承包 税务筹划 税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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