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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满不胜任,解聘不用给补偿?
摘    要:案情简介 王女士于2007年9月到北京某报社广告部从事制作、核版工作,并签订了2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3月10日,报社与一家钟表公司签订了20万元的广告合作协议,客户要求在其报刊上刊登半版的钟表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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