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将质押存单提前支取用于清偿到期贷款应如何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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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鸿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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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行贵州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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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陆某系一农村学校教员,于1992年3月8日在住所地的农行营业所存入8年定期储蓄存款5万元,年息7.8%。1998年8月9日,陆某到营业所用该存单作质押,贷款1万元,年息6.4%,期限1年。1999年8月9日贷款到期后,陆某没有还贷,营业所遂于1999年12月20日将陆某的5万元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用于还贷后剩余部分计有39000多元以陆某的名义存为活期。2000年3月8日陆某到银行取款时,方被告之存款已被全部提前支取还贷。陆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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