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增值税的三种类型所谓增值税,即生产经营者销售货物时,向消费者或使用单位收取的销项税金与购进货物时支付的进项税金之差。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新的增值税征收办法,扩大了征税范围,改原来的“价内税”为“价外税”,统一实行了购进扣税法,并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抵扣进项税额,将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分为两档。根据企业对购置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抵扣方法的不同,将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额时,允许将购置的所有投入物包括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一次性全部扣除,即以一定纳税期间内纳税人的商品销售收入减去其耗用的外购商品和劳务的金额,再减去当期外购固定资产金额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从宏观国民经济的角度而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因此,这种增值税类型称为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将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而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减去其耗用的外购商品和劳务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从宏观国民经济的角度而言,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其为生产型增值税。中国在2008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引用的是生产型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