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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政府发布“废旧物资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引用本文:杨锋.沙市政府发布“废旧物资市场管理暂行办法”[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1989(6).
作者姓名:杨锋
作者单位:湖北省物资局
摘    要:沙市市人民政府于前不久发布《沙市市废旧物资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整顿废旧物资市场。《办法》规定:“从事废金属收购的需经物资部门签署意见,报请公安、工商部门审核,领取特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营业。无证经营,一律取蹄。”《办法》还规定:“需要废金属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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