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三个代表”要求 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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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韦先进.贯彻“三个代表”要求 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J].工商行政管理,20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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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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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 局长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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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既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必须坚持的总的指导思想,也是必须努力达到的目标要求,更是检验和衡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根本标准。我们必须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作为新时期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根本方针,落实到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去,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一、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拓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按照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加大执法和服务力度,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要通过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积极扶持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解放生产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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