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淘汰企业取得的赠款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2005年7月6日 国税函[2005]7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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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于1991年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按照《议定书》对缔约国的要求,1993年1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国家方案》,在《议定书》多边基金的资助下,我国从1998年开始,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领域进行淘汰工作。2002年和2004年,我国获得《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并开始实施“中国四氯化碳生产行业淘汰计划“和“中国逐步淘汰三氯乙烷生产行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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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所得税 臭氧层 中国 环境保护 征管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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