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多元化与地方政府职能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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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庆侠,陈烈.市场主体多元化与地方政府职能定位[J].经济论坛,2003(1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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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庆侠 陈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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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河北工业大学 2. 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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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河北省2001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200104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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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府功能的大小,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是由特定的技术及经济背景下社会对政府的需要决定的。我国已经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目前正处于不断发展、完善阶段,市场经济在中国已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事实和进程。中国地方政府设有省、地级市、县、乡(镇)四级,每级政府职能又有其特殊性。地级市、县直接面对基层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具有管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项事物的完整职能,是机构设置齐全的行政建制;与之匹配的地方政府则是担负着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直接为本区域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良好外部环境和各种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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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主体多元化 地方政府 职能定位 中国 市场经济体制 WTO规则 行政审批 |
Diversification of Market Players and Function Positioning of Local Governm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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