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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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辉.商品房预售合同相关问题[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7(2):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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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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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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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品房预售合同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本约合同,虽有“预”字而非预约合同;它生效的要件包括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企业,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且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应严审开发商资格,建立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制度,避免商品房预售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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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品房 预售合同 性质 要件 纠纷对策 |
文章编号: | 1008-4614(2004)02-0037-02 |
修稿时间: | 2003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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