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有房地产企业对社会应当有所担当
引用本文:王爱国.国有房地产企业对社会应当有所担当[J].上海经济,2010(8):16-17.
作者姓名:王爱国
作者单位: 
摘    要:自2009年的三、四月份起,我国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快速上升,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对大都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上升过快现象群起而攻之,新闻媒体甚至出现了“天理不容”的谴责。因此,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是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二是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三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关 键 词:国有房地产企业  社会  房地产市场价格  国务院常务会议  应当  安居工程建设  住房需求  2009年

State-owned Real Estate Companies' Responsibility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