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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国、地税发票衔接政策
摘    要: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营改增后国税、地税发票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对于营改增后,地税存量发票、已发放发票的使用期限以及缴销、衔接问题做了明确的规范.地税存量发票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6号)规定,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

关 键 词:国家税务总局  发票管理  增值税政策  改征  税收征收管理  空白发票  分核  信息通报  领用  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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