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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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艾健明,许义生.《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J].财会月刊,2007(1):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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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艾健明 许义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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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商学院,广州,5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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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根据本准则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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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 土地使用权 指南 应用 资本增值 建筑物 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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