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灵活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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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晓,张志忠.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灵活应用[J].中国税务,2011(5):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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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晓 张志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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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其中,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资本化处理后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准确把握该项政策,并与现行企业所得税其他政策有机结合,可以更好地发挥优惠政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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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研究开发费用 优惠政策 灵活应用 无形资产成本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资本化处理 当期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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