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若干问题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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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玉琢,叶美萍.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若干问题的处理[J].中国税务,2011(3):4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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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玉琢 叶美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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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本文总结了不同情形下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中的若干问题,希望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广大纳税人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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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所得税法 弥补亏损 年度结转 纳税年度 亏损弥补 汇算清缴 纳税人 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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