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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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国发[2012]37号2012年7月2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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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 小型客车 通行费 国务院 贯彻执行 监察部 市人民政府 财政部 收费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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