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为农村土地管理夯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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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志青,吴学瑜,李宁,曹子剑.天津:为农村土地管理夯实基础[J].中国土地,2012(1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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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志青 吴学瑜 李宁 曹子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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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地籍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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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为契机,天津市于2007年下半年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至2009年底,登记发证率达到90%.在2010年和2011年,继续加大遗留权属纠纷调处力度,在2011年底,实现了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覆盖率达到96.7%.特别是蓟县、静海县分别达到99.8%、99.1%,基本实现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应登尽登、应发尽发,为有效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土地资源管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更为农村土地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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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管理法 农村集体土地 权属纠纷 农民集体 土地登记 发证 天津市 土地征收 土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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