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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如何处理 建议将此类问题纳入《质量法》
引用本文:朱立深.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如何处理 建议将此类问题纳入《质量法》[J].城市技术监督,1999(11).
作者姓名:朱立深
摘    要:《产品质量法》的发布和实施,为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六年多的实践过程中,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净化市场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我们在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实践中遇到的一个问题,几年来始终感到难以操作。笔者认为应纳入《质量法》或者相配套的法规内容当中。《质量法》第五章罚则中第三十七条这样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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