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改革与城镇化:土地制度改革六大认识误区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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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华生.农村土地改革与城镇化:土地制度改革六大认识误区分析[J].中国证券期货,2013(1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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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华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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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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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上述决定预示着农村土地改革与城镇化建设的全面发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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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制度改革 农村土地改革 城镇化道路 误区分析 被征地农民 建设用地 中共中央 产权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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