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拍卖应采取“定向”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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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会立.国有产权拍卖应采取“定向”方式[J].产权导刊,2009(10):6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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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会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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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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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产权拍卖已成为国有产权转让的一种重要形式,因其具有拍卖过程透明度高、公开性强、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拍卖标的的合理价值、法律约束性强等特点,在产权转让过程中运用较为广泛。但由于一些政策性文件当中,对国有企业产权可以通过拍卖的形式转让仅仅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相应的操作程序性规定。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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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产权转让 产权拍卖 国有企业产权 拍卖过程 合理价值 拍卖标的 透明度 公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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