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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标准——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例
引用本文:石晨谊.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标准——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例[J].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49-53.
作者姓名:石晨谊
作者单位: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福州,350001
摘    要:英美法系没有专门的行政合同的概念,大陆法系分为法国和德国两个理论流派.我国应综合考虑合同的目的和内容来构建我国的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划分标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的性质,从合同的目的、合同主体、合同内容来看属于"行政合同"范畴,区分过程对于确立区分标准具有实际意义.

关 键 词:土地法学  出让合同  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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