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从营业税纳入到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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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小强.金融服务:从营业税纳入到增值税[J].金融会计,2015(2):2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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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小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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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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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规定金融保险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该方案指出简易计税方法仅是"原则上"采用,至于"例外"未加说明。本文通过比较法研究,探讨我国在增值税法上金融服务的范围判定,以及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在不同银行服务之间的技术配置,如何尽量扩大一般计税的适用范围,和向国外提供金融服务是否引进零税率退税等问题。一、增值税的科学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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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增值税法 计税方法 改征 进项税额 利息收入 应税行为 比较法研究 存款账户 税收征管模式 资本利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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