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
摘 要:
各市州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国务院决定,在2006年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保障机制改革的基础上,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08]44号)精神,现就我省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后,公办学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关 键 词:
义务教育阶段
四川省物价局
收费问题
公办学校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城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