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建设部关于2001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评价的情况通报 |
| |
摘 要: | 2001年全国实施“畅通工程”的城市(县)共有566个。根据2001年“畅通工程”评价工作的要求,公安部、建设部严格按照程序对其中90个符合条件的城市进行了复评定级,其他476个城市(县)由省、自治区公安、建设部门确定等级(新疆初评工作未结束,除乌鲁木齐市外,其他城市等级不予公布)。 一、由公安部、建设部评定的城市交通管理等级(一等.二等按名次排列.三等、四等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排列) 一等管理水平城市: 大连、南京 中山 常熟 二等管理水平城市: 深圳、青岛、厦门、沈阳、上海、北京、杭州、宁…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