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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视角下的住宅用途商业化及其法律救济
引用本文:刘谦,吕舒.建筑法视角下的住宅用途商业化及其法律救济[J].企业技术开发,2009,28(1):280-282.
作者姓名:刘谦  吕舒
作者单位:[1]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上海200063 [2]湖南天迪律师事务所,湖南常德415000
摘    要:住宅用途商业化行为可能存在影响房屋安全、影响市容市貌、影响居住环境及居民身体健康、占用业主共有部分物业而产生物业纠纷等弊端,近年来造成极为严重的社会隐患和复杂利益冲突,引发大量的法律纠纷,从而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因此产生的“住改商”与“住禁商”的政策变化也历经反复。住宅用途商业化行为在建筑法方面体现为对住宅原规划用途的改变,随之带来土地使用权用途的改变、住宅房屋登记用途变更及住宅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影响等问题;在相邻关系方面引起房屋安全防免义务、侵占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侵权等侵权责任,因此也应对其予以必要的规制,并予以充分、必要的法律救济。

关 键 词:住宅用途商业化  合法性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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