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垦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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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农垦所属企业改制、改组方案,以前已报省体改委的,维持不变;今后形成的方案,要统一报省经贸委,由省经贸委商农垦总局,比照对工业企业改制、改组方案的审批办法,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给予办理。农垦改制企业参照企业所在地(州)制订的有关企业改革政策与措施一并执行。2农垦企业改制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界定产权。集团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使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管理处置权。农垦资产评估机构对实行改制的农垦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授权时间至农垦企业改制结束后终止。评估结果由农垦集团公司办理审核确认手续,报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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