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城镇化立法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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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勇.国外城镇化立法特点[J].银行家,2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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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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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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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科学、完善的法律体系促进和规制城镇化发展,是现代法制国家的共同特征。这个法律体系包括税法、环境法、房地产法、行政许可法等多个部门法,其中,发挥核心主干作用的是城乡(城市)规划法。目前,所能查阅到的最早的一部国家级城市规划法,是1874年瑞典制定的《城市规划法》,它开创了城镇规划核心法的先例。目前,各国城乡规划法的名称有所不同。例如德国称之为《建设法典》,英国称之为《城乡规划法》,法国的第一部城市规划核心法称为《城市规划法》,日本则称为《都市计画法》,我国则命名为《城乡规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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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acteristics of the Urbanization Legislation in Foreign Countr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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