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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铁路安全地方立法的现状评估、问题剖析与因应对策
引用本文:刘瑞全,刘素.我国铁路安全地方立法的现状评估、问题剖析与因应对策[J].铁道经济研究,2023(1):1-6.
作者姓名:刘瑞全  刘素
作者单位:铁道党校法学教研部
摘    要:铁路安全地方立法是铁路安全法治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立法的总框架下,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推进铁路安全地方立法工作,铁路安全地方法规体系已基本建立。分析29个省级行政单位出台过的36部铁路安全地方立法,发现存在铁路固有整体性与立法内容统一性阙如的冲突、立法高积极性下地方特色欠缺的不足、高速铁路安全保障的现实需求与地方立法相对滞后的矛盾等问题。铁路既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也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出行方式,其安全关乎国计民生。作为铁路安全重要法治保障的地方立法,首先应在立法理念上树立整体性理念,其次应在立法内容上突出地方特色,再次应在调整对象上提升立法针对性,最后应在立法方式上探索区域性协同立法,以此降低立法成本,提高立法效率,方便法律实施,为进一步提升铁路安全地方立法质量提供参考。

关 键 词:铁路安全  地方立法  地方特色  高速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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