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养老风险与“新农保”防控能力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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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冰,赵子乐.农村社会养老风险与“新农保”防控能力研究[J].农村经济,2012(12):8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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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冰 赵子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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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长沙410128 2. 暨南大学 广东广州51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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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研究",201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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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采用经济学的方法,论证了新农保能够减少农民自愿生育的子女数量,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养儿防老"的传统模式,具有防控农村社会养老风险的能力。但长期来看,农村生育政策与新农保的双管齐下,我国农村社会老龄化问题将更为严重,养老风险更为凸显。因此,要实现新农保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在继续加强财政支保力度的同时,协调新农保与农村生育政策的执行,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风险的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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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 老龄化 新农保 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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