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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税务代理
作者姓名:孙烨
作者单位:长春税务学院
摘    要:对于税务代理的涵义,各国没有统一的提法。笔者认为,其可概括为:税务代理人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或授权,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理他们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维护其合法权益,税务代理在世界上一些市场经济完善的发达国家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代理制度,并且日趋成熟规范。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并不存在税务代理。其兴起和发局来自80年代之后期,可以说有其极深刻的背景和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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