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部门不宜直接组织村级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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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裕新.纪检监察部门不宜直接组织村级审计[J].农村财务会计,2011(3):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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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裕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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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启东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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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去年以来,陆续有媒体报道一些县(区)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直接组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下简称村级审计)的做法和经验,笔者认为,县级纪检监察部门直接组织村级审计的做法不宜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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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 村级 组织 纪检监察机关 干部任期 媒体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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