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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成本法与全部成本法利润表融合的思考
引用本文:张学惠,王久霞.变动成本法与全部成本法利润表融合的思考[J].商业会计,2011(16).
作者姓名:张学惠  王久霞
作者单位:唐山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
摘    要:变动成本法是相对于全部成本法而言的,它与全部成本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其生产成本和存货成本中只包含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变动成本,而不包含固定制造费用.这导致二者的成本计算存在差异,进而对企业利润产生了影响.为满足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企业应定期按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利润表,即按全部成本法计算成本、确定利润,但根据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往往还需按变动成本法重新编制利润表.由此,实际工作中存在着重复核算、重复设账、重复报表的问题,在浪费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同时增加了企业成本.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拟就实现两种成本法利润表融合的可行性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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