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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诉讼与中小投资者保护
作者姓名:钱宗保  李可  刘万方
作者单位:[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100032 [2]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北京100871
摘    要:对于具有“小额多数”性质的证券民事侵权诉讼,我国现有的“代表人诉讼”制度,由于其判决效力的“间接扩张”方式,存在“搭便车”问题,因此无法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本文在理性人的假设下建立模型,论证只有借鉴英美法系“集团诉讼”制度(ClassAction)中的“选择退出规则”(OptOut),将判决效力直接扩张到所有当事人,才能有效避免“搭便车”问题,使法律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成为可能。

关 键 词:集团诉讼  代表人诉讼  选择退出规则  “搭便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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