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第(1)款(b)项的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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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凌.浅析中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第(1)款(b)项的保留[J].改革与开放,20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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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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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理学院政法与经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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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1988年1月1日正式对我国生效.出于对当时国内经济环境刚从计划经济转型,处于起步阶段的考虑,以及从保护国际贸易的安全性等相关因素出发,我国政府交存核准书中对《公约》中规定的因为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公约做出了保留.这项保留在当时来说是比较合理和必要的,但是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成熟、国内法律制度的充分完善,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另一缔约国法而适用《公约》的情况不会对当事人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可以撤销此项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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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约 保留 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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