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6年,美国要求与加拿大进行磋商。起因是加拿大颁布第9958号关税令禁止外国出版的不同版本期刊的进口,即只要进口到加拿大的期刊中有5%以后的广告内容是针对加拿大市场的,就不允许进口;对不同版本的期刊征收货物税,并且对进口期刊实行与本地期刊不同的邮寄费率。 之后,有一家美国期刊离开加拿大市场回到美国,另有一家加拿大的杂志停止发行美国版。 美国认为加拿大的措施违反了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向WTO争端解决机构DSB提出上诉并请示成立专家组;1997年2月21日,专家组作出报告;1997年4月29是,加拿大向上诉机构(AB)提出上诉;1997年6月30日,上诉庭举行了开庭审理并于当日作出了上诉报告;1997年7月30日,DSB通过了上诉机构报告和修改后的专家组报告。 专家组的报告认为9958号关税令和货物税法不符合GATT的规定,而加拿大邮政资助符合GATT规定;上诉机构推翻了专家组关于“同类产品”问题上的结论,并最终认为加拿大货物税法明显地是为了保护加拿大期刊。同时,上诉机构推翻了专家组关于加拿大“受资助”的邮政费率符合GATT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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