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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估值方式,因企业而异
引用本文:冀书鹏.三种估值方式,因企业而异[J].中国企业家,2005(20):54-54.
作者姓名:冀书鹏
作者单位:东方高圣投资顾问公司 分析师
摘    要:我们在渲染吉列假手大摩吃掉南孚的同时,不应忘了黑石集团襄助海尔争购美泰克一案,更不应无视土生土长的弘毅投资收购苏玻集团一案:苏玻集团是中国最优秀的平板玻璃厂商之一,而按照弘毅投资已经设计好的变现通道, 未来的接盘者将是全球最大的平板玻璃和安全玻璃企业——英国皮尔金顿。因此,收购基金本身并无国界之分,亦不应有民族性,更不会服务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战略利益。收购基金的天性是逐利。

关 键 词:玻璃企业  估值  平板玻璃  战略利益  集团  收购  民族性  投资  变现  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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