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质量纠纷要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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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航.处理质量纠纷要合法[J].中国技术监督,2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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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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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稽查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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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第4期刊登的《谁对这起停产事故负责》一文中,提到某化工厂因购进含高浓度甲醇的工业酒精,而造成停产,化工厂要求供货方负责赔偿,而供货方认为是化工厂进货把关不严而拒绝赔偿。针对本案,首先应确定本文中涉及的工业酒精是否是合格产品。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时,合同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无约定的,或者质量要求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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